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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酒精廠發給職員棉布案

四川酒精廠呈為遵辦中央公教人員發給綿布辦法所有職員綿部已由廠方發給至綿布辦法標準按照市價折發之代金請准在營業支出項下動支又依製發員工警役制服暫行辦法之規定除工資均由私人自理外權先購發男女職員制服之費用擬請准在三十二及三十三年度員工獎勵金餘額項下動支另新到職男女職員制服之製發費用亦擬請在員工獎勵金餘額下支用是否可行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7/12
  • 相關地點
    四川-內江;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事務
  • 相關人員
    施有光;沈熊慶;王鴻祺;翁文灝;錢昌照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2/2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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