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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無線電器材公司籌備處請撥讓地基房屋等案

中央無線電器材公司籌備處擬於南京設廠呈請華中礦物局轉讓板橋中央工作所房屋並暫借鳳凰山礦業所房屋會同該局辦理撥借交接手續請予核示,中央無線電器材公司天津廠呈送空地租與復興隆記造紙廠之合約請予鑑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8/21
  • 相關地點
    南京;天津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事務
  • 相關人員
    于瑞年;孫越崎;王瑞驤;鄭溪閣;金賢藻;錢昌照;顏任光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5/2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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