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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電廠等改進公事文件

資源委員會祕書處函知貴陽電廠嗣後呈送複寫文件因其首頁字跡不顯應予廢置不用,中央電工器材廠函稱所屬各分廠為會屬第二級機關請勿逕發電令文件擬仍由經辦部門轉知免滋紛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9/16
  • 相關地點
    上海;天津;雲南-昆明;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文書處理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0/1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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