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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在臺各單位工資調整

台灣銅礦籌備處函台灣辦事處送調整礦工工資標準請核定,台灣碱業公司等急電台灣辦事處會屬各廠工資計算各有出入近尤米價暴漲工人不安聞有發動工會對付廠方務請提前本月中旬明令頒行工資劃一辦法及台灣辦事處覆電經第十八次聯席會議決由工礦處擬定最高工資標準密交各單位按自身經濟情形自三月份起暗中調整,台灣辦事處覆電申明第十七次聯席會議決議案關於工礦處所訂工資標準係以昭和十七年日人公佈之工資底價再按當月生活指數提高若干倍為當月最高工資標準等,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工礦處電台灣辦事處近因二二八事件波及物價特准三月份臨時加給各廠礦員工津貼,資源委員會電台灣辦事處查報在台各事業工人待遇並就台省物價應如何調整工人生活可安定復就各單位經濟可擔負增加工資至何限度,台灣辦事處電各單位第五十四次聯席會議議決自九月份起調整工資最高倍數為一三○○倍底薪不得超過日給二點二五元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2/03
  • 相關地點
    高雄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袁慧灼;楊清;施建錚;孫景華
  • 卷件結束時間
    1949/04/0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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