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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辦事處請臺灣糧食局配售員工食米(二)

台灣辦事處為前請配售該處員工食米一節函台灣糧食局該處組織確屬行政機構員工薪給並無食米津貼或其他類似津貼現再造具請購食米名冊各一份並請自三十七年一月份起准予配售另函送該處三十七年一至十二月份請領員役食米憑單,電信事務所台北電台電根據省府糧食局配售公教食米辦法之規定該台亦為大會非生產機關之一照章可享配給現特開具該台名冊二份以資證明並請轉送糧食局照配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12/04
  • 相關地點
    臺北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楊葆華;楊清;吳欣之;朱滋昌;武英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0/2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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