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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在臺人員加班津貼

資源委員會電飭所屬各機關參照本會職員加班辦法自行擬具職員加班辦法呈核及台灣辦事處電呈台灣辦事處員工加班及臨時外勤誤餐津貼辦法經復以第九條應改為經常加班之加班費以月計依照中央規定特別辦公費最低級數額發給,資源委員會電台灣辦事處飭知修正本會職員加班辦法第七條及調整職員經常加班費最高數額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2/28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尤德禧;楊清;楊葆華
  • 卷件結束時間
    1949/03/1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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