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臺灣辦事處留用日籍人員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工礦處電請轉知征用日僑及其家屬自三十六年三月一日起一律不得離宅外出俟秩序良好後再行通知恢復辦公又電近日地方秩序業已恢復各機關如需日員復勤時請逕行通知征用日人佩帶機關證章及該會所發留用身分證並遵照警備總司令部第一三四號公報各項規定自行復勤並嚴加管理以免意外,台灣辦事處函送台灣國營及國省合營事業繼續留用日籍人員及家屬人數統計表一份,台灣銅礦籌備處電該處留用日籍技術人員{#建部敏雄#}等人十一人連同眷屬共四十八人已於三十六年四月十八日離礦集中基隆並於二十五日由立花丸輪船全數遣送回國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1/04
  • 相關地點
    南京;高雄;臺灣-基隆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包可永;楊清;錢昌照;建部敏雄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5/24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