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贛西煤礦局及海南電廠員工因公損失財物

海南電廠呈為擬辦三十六年九月三日東方發電所員工及廠警被刦損失公私款物核銷與補償意見表乞核示以俾轉飭遵辦經復查該案除警隊長{#王瓊#}失物部份意圖以少報多藉公利己實屬不合應祗准核銷公款三五○萬元該員通飭各單位永不錄用其餘公私損失部分准如所擬辦理分別予以補償及核銷,贛西煤礦局電呈奉大會電以該局押運員{#王駿#}及礦警{#王文清#}前因押運煤觔至漢遇風損失財物一案核飭准予按中央各機關公務人員因公損失財物補償辦法之規定酌予補償等查該員原呈損失財物清單所列折舊估值尚實實在補償王駿金元五元玟清金元四元請轉呈鑑核准予備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5/28
  • 相關地點
    海南島-榆林;甘肅-天水;四川-威遠;廣州;雲南-昆明;廣西-柳州;山東-濟南;四川-萬縣;甘肅-蘭州;貴州-貴陽;四川-長壽;熱河-阜新;青島;山西-大同;山東-煙臺;遼寧-本溪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林昌桂;王瓊;王駿;王文清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0/1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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