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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銀行職員贍家匯款案

四連總處秘書處函送大會職員請匯贍家費匯款清單及申請書並請查照分配銀行承匯經資源委員會函南京交通銀行大會職員{#宋銘奎#}{#錢桐蓀#}等二人依照軍政教育慈善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匯濟家屬贍養費匯款辦法之規定申請十月十一月份贍家匯款因該員等匯款前准四聯總處秘書處通知書准由貴行承匯在案現檢同匯款清單及申請書等擬請查照承匯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10/21
  • 相關地點
    南京;廣州;江蘇-常熟;廣東-惠陽;廣西-桂林;湖南-興寧;浙江-金華;湖南-長沙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何玉英;黃秉成;張伯顏;黃秉維;黃飛岳;宋銘奎;錢桐蓀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1/2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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