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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水泥公司警衛隊長等盜賣鎗枝公物案

遼寧水泥有限公司為該公司本溪廠前警衛隊長{#何均文#}分隊長{#謝永新#}盜賣槍枝公物業經送由本溪地方法院審訊予以應得罪刑理合抄同原判決本溪地方法院本年第四十五號特種刑事判決一份呈請鑑核備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12/09
  • 相關地點
    遼寧-本溪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郁國城;何均文;謝永新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2/0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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