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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資源委員會職員案

經濟部密令澈查{#沈詒#}等生活奢侈腐敗濫用外匯行為及資源委員會呈覆該員行為尚稱謹慎且不在該會支薪亦無濫用外匯情事,資源委員會主任秘書{#吳兆洪#}呈糧食部據陪都民食供應處稱本會總務處函請配售麵粉一節經偵查該函顯係偽造偽刻關防因情形複雜已先處分{#徐哲森#}{#宋野平#}等相關疏職人員,委員長侍衛長辦公室函稱卡車司機{#楊啟高#}因未讓行委員長座車經送至曾家岩該室衛兵司令收押並罰禁閉一週後領回,資源委員會函重慶市警察局請告知逮捕{#汪周經#}原因與處理情形,中央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函請查明{#董詢謀#}是否確在資源委員會服務以便命令其提出失職申辯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0/02/06
  • 相關地點
    北平;天津;湖南-常寧;雲南-昆明;廣西-柳州;重慶;香港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何述;俞濟時;向熾昌;吳仁光;夏熙;宋野平;康思誠;徐哲森;徐明臣;徐業道;王吉人;王善枋;翁文灝;翁致業;鄭文寬;錢昌照;沈詒;吳兆洪;楊啟高;汪周經;董詢謀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3/2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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