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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縣酒精廠辦理職工儲蓄情形案(一)

資源委員會令瀘縣酒精廠查該場員工儲蓄陪存金數額業已滿足如再增加一倍則與本會各廠礦辦理職工儲蓄標準不符所請不便照准,瀘縣酒精廠呈送修正資源委員會瀘縣酒精廠員工儲蓄陪存辦法第三條暨第四條條文請鑑核備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12/30
  • 相關地點
    重慶;四川-瀘縣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陸寶愈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9/1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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