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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陽酒精廠員工儲金辦法案(二)

簡陽酒精廠為擬訂員工儲蓄辦法且與簡陽中國銀行簡易儲蓄處訂立集團儲蓄合同按月在員工薪餉內扣儲且由廠方給予補助費呈請准將補助金額按月在其他營業外支出項列支,資源委員會令簡陽酒精廠參照四川酒精廠之修正職工儲金暫行規則修正所擬辦法後再行呈核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3/20
  • 相關地點
    四川-簡陽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金貴湜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05/1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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