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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酒精廠職員嘉獎案

四川酒精廠三十一年十二月十二日運內江茂市{#孔欽民#}戶之酒因握花未貼被稅局審處罰款國幣十萬零九十八元兩角九分後經該廠押運員{#呂成章#}密報乃因五複森糟坊主人{#黎永興#}使用廢花呂員獲獎金國幣五萬元然該員將獎金全數捐奉充作彌補孔欽民酒業罰款之ㄧ部份等情應由該廠傳令嘉獎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4/20
  • 相關地點
    四川-內江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施有光;翁文灝;錢昌照;孔欽民;呂成章;黎永興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5/1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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