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調整葫蘆島硫酸廠職員薪級案

葫蘆島硫酸廠呈送三十七年一月份起酌予加給薪金人員名單請核備經電覆{#包昌濚#}自本年三月份起{#屠欣白#}自四月份起各加薪二十元{#李振海#}自三月份起加薪十元{#李家華#}曾於三十六年六月加薪在案距今未滿一年應俟屆滿後再行呈核其餘各員應予照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02/27
  • 相關地點
    遼寧-葫蘆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史咸仁;姚文林;孫文漢;孫越崎;張明者;翁文灝;路學孟;連仁閣;鄭學文;黎永振;包昌濚;屠欣白;李振海;李家華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3/30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