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調整金屬礦業管理處職員職薪案

金屬礦業管理處遵照會頒附屬單位職員職薪調整辦法而召集各室主管人商討依照各該人員之工作能力與過去資歷等項詳加考核擬定參加調整職員姓名表與職薪調整總表經指示{#鄧元強#}{#許亨朗#}擬敘薪額已超過最高標準應仍支原薪,金屬礦業管理處呈報總務室副主任{#許筱山#}與工務室副主任{#厲潤生#}等平時工作成績優異擬依調整辦法規定酌予提高薪額經指示業務室助理管理師{#向光沅#}工務室管理員{#孫祖綽#}現薪已達最高標準應仍支原薪,金屬礦業管理處呈報專員{#馬龍翔#}在美實習期滿業已返國擬改派其為工程師另副工程師鄧元強管理員{#周冠雄#}{#黃晉福#}許亨朗等工作成績優良擬分別予以調整薪級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7/16
  • 相關地點
    南京;天津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吳兆洪;姚天全;孫越崎;晏才棟;朱宗寅;李新民;李瑞霖;楊公兆;楊景炳;湯國政;熊伯齡;王亞才;繆寶銓;翁文灝;蘇錫祺;趙聲蒸;魏海壽;黃樹華;龐贊勳;鄧元強;許亨朗;許筱山;厲潤生;向光沅;孫祖綽;馬龍翔;周冠雄;黃晉福
  • 卷件結束時間
    1937/09/27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