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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材料廠職員請假案

化工材料廠呈{#富良澐#}因斯是離昆明一行經詢屬實擬准給價三個月並經電復仍應遵照資源委員會及附屬機關職員給假規則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2/23
  • 相關地點
    雲南-昆明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張克忠;翁文灝;錢昌照;富良澐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3/2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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