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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縣電廠工程處職員請假案

瀘縣電廠工程處主任{#陳蔚觀#}電稱副工程師{#陳鎔#}因請假日期已超出職員給假規則第四條規定之三十五天病事假應按逾期日扣薪惟其平日工作頗著勞績請准予在逾假期內免扣薪金並酌予延長假期以示體恤經指示應據規定並參照該員疾病狀況與平日工作情形斟酌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9/16
  • 相關地點
    四川-瀘縣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陳蔚觀;陳鎔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09/2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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