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酒精業務委員會職員代理案

資源委員會訓令酒精業務委員會以該會常務委員{#趙煦雍#}請假歸里假滿將再赴贛湘桂一帶考察化學工業離職期間所有常務委員職務當派本會技正{#沈雄慶#}代理每日赴該會料理公務半日以專責成,酒精業務委員會會計組長{#陳孝達#}因事赴京在假期間職務准調內江辦事處會計股長{#劉作堯#}代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3/20
  • 相關地點
    南京;四川-內江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包可永;翁文灝;錢昌照;周覺非;趙煦雍;沈雄慶;陳孝達;劉作堯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3/25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