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銻業管理處請領食米清單案

銻業管理處為遵照公務員戰時生活補助辦法施行細則第十一條之規定呈送三十二年元月份員工實有人數及應領食米清單經指示除應補呈三十一年十月份請米清單外所呈三十一年一月份清單中三十一歲以上職員人數和請米數量與補助辦法第四條丙項之規定不合應予更正並補蓋長官簽章與復呈三十二年度以前所領食米代金及應補食米代金數目呈請鑑核轉請分別補發以資歸墊經核示以請領食米逾期頗久該處員工子弟小學與錫礦山事務所各附屬福利機關三十一年十至十二月份食米不能補請另三十年十月至三十一年十二月份食米和代金希另開清單洽糧食部催請結算補發,銻業管理處以錫礦山工人醫院教育館及子弟學校職教員月入微薄難以維持生活呈請補編追加預算並附請領食米清單經指示補呈各該機關組織章程系統表及三十二年度經費預算分配表與復呈請免予剔除所呈錫礦山概算書內所列食米代金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2/27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劉基磐;曾省齋;李毓堯;翁文灝;錢昌照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10/2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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