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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礦務局發給職員生活補助費案

湘南礦務局呈為該局暨各附屬機關所在地物價高漲可否援用改善公務員生活辦法第三章第十八條之規定祈核示經復以生活補助費係中央核定之通案未便率請變更且本會已訂有請領戰時生活貸金辦法按地方物價指數計算補助總數故中央核定補助費之增減與職員所得補助總數並無影響所請援用改善公務員生活辦法第三章第十八條增加補助一節應毋庸議,湘南礦務局請酌量提高桂林營業所及汝城第四礦廠職員每月生活貸金經復以一二兩月所貸之數准予備案三月份桂林貸金俟核定後再為通知至汝城職員可比照附近地帶貸金額酌量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3/14
  • 相關地點
    廣西-桂林;湖南-汝城;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王野白;陳崇焱
  • 卷件結束時間
    1942/10/0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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