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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辦中央機關改定生活補助費及米代金辦法等案(四)

經濟部奉院令解釋公務員戰時生活補助辦法中所定醫藥及生育補助費適用範圍並抄發調整中央機關公務員戰時生活補助費分區標準數目表及中央機關公務員役食米代金標準增減數額表與修正公務員戰時生活補助辦法及其施行細則條文,中央機器廠請示二次住院醫藥費是否亦照戰時生活補助費規定補助三分之二及工人是否適用該辦法等節與鋼鐵廠遷建委員會請示該辦法第十八條所載公務員是否包括學校教職員,鎢業管理處江西車船廠等電詢生活補助費基本數及加成數與汞業管理處電詢戰時生活貸金數額另西寧電廠廠長{#沙蔭田#}西寧水力發電廠工程處主任{#覃修典#}駐印度總代表辦事處總代表{#夏憲講#}等呈請增加生活補助費,昆明辦事處呈請准予特約昆華醫院以便員工就診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4/05/23
  • 相關地點
    新疆-哈密;甘肅-夏河;江西-大庾;貴州-威寧;四川-宜賓;江西-寧都;西康-康定;雲南-昆明;湖南-晃縣;廣西-桂林;甘肅-蘭州;貴州-遵義;貴州-都勻;甘肅-酒泉;重慶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史維新;吳兆洪;吳福元;曹立瀛;李丙壂;楊公兆;楊繼曾;湯元吉;王野白;程文勳;翁文灝;袁丕濟;郁寅啟;郭子勳;錢昌照;沙蔭田;覃修典;夏憲講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11/1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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