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增發中央機關公務員生活補助費案

經濟部奉行政院令抄發三十一年重慶巿及遷建區中央機關公務員增加生活補助費,經濟部令資源委員會轉行政院令准自三十一年四月份起照三十年十月份指數增發中央機關及其附屬機關公務員增加生活補助費,行政院令補增南鄭獨山平涼等縣巿中央機關及其附屬機關生活補助費,行政院令自三十一年四月份起西京巿各中央機關應按長安縣標準改為增發五十元成都巿按華陽縣標準改增六十元江北巴縣改按重慶巿區標準發給,行政院令抄發調整中央機關公務員生活補助費分區標準數目表自五月份起實行及電鎢業管理處等應扣回五月份已發戰時生活貸金內增加之基本數,行政院令調整貴州生活補助費抄發原分區標準數目表,行政院令頒調整中央機關公務員生活福助費分區數目表自三十四年三月份起實行,經濟部令資源委員會所請該會派駐新疆人員生活補助費自三十四年四月份起經院令准照重慶標準發給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08/11
  • 相關地點
    雲南-昆明;江西-吉安;陝西-咸陽;西康-康定;西唐-漢源;河南-許昌;貴州-貴陽;重慶;廣東-臺山;福建-漳浦;四川-瀘縣;陝西-西京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楊正清;翁文灝;黃博文;宋廉生;張光宇;張福銓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8/11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