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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中電廠職員支給公費案

漢中電廠為法律顧問{#張安#}律師對法律事件悉能注意處理應付妥當且自三十一年八月份起核定其公費包括出庭費迄今未調整茲自本年八月份起核改公費為每月一百六十元呈請備案經指示准予備案另為張安律師自核改公費為一百六十元迄今一載似宜予以調整茲自三十二年八月份起核定每月公費為二百四十元呈請備案經指示准予備案,{#楊綽庵#}電請解釋各廠主任醫師是否為第一級職員經電復並非第一級人員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8/28
  • 相關地點
    陜西-漢中;江西-泰和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張安;林培深;翁文灝;蔡增杰;錢昌照;楊綽庵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9/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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