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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各附屬機關職員支給特別辦公費案(五)

台灣機械造船有限公司呈報各級主管人員自總經理以下辦公費數額一千元至五百元不等並擬自到職之日起支給,廣州電廠理事會呈報各高級職員特別辦公費擬自七月一日後按各該員到差之日起支給並附擬訂廣州電廠高級職員特別辦公費名單,龍溪河電廠呈報委派本廠助理工程師{#戴稚嵐#}代理桃花溪發電所主任以專責成及自十二月份起照總機構第二級人員待遇支給特別辦公費一萬五千元暨本廠副主持人及第一級人員擬支特別辦公費與檢發修正標準一份並附本廠副主持人及第一級人員擬支特別辦公費名單,中央造船有限公司籌備處呈報專門委員{#朱天秉#}{#李國鼎#}與代理會計處長{#何增任#}應支特別辦公費擬具數額列單呈送並附名單,海南電廠呈報核定支領公費人員名單察核備案並附本廠領公費人員名單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0/19
  • 相關地點
    廣州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高禩瑾;錢昌照;鮑國寶;黃育賢;周茂柏;張翼雲;朱鑫祖;蕭新懷;邱錦智;陳夢麟;陳自強;陸日新;戴稚嵐;朱天秉;李國鼎;何增任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04/0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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