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核定通用機器公司籌備處職員薪津案

資源委員會聘{#林繼庸#}{#馬雄冠#}為該會專門委員並電廣州經濟部特派員辦公室轉{#陳勵剛#}派其為專門委員月薪五百二十元,資源委員會核定通用機器公司籌備處主任馬雄冠月薪為六百元公費為六千元副主任{#粱有耀#}月支薪額四百九十元公費四千元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1/03
  • 相關地點
    廣州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林繼庸;馬雄冠;陳勵剛;粱有耀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8/07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