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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中鋼鐵公司籌備處墊支職員薪津案

華中鋼鐵公司籌備處呈稱資源委員會墊支{#程義法#}三十五年二至七月薪津請准在該處經費內扣還歸墊與詢{#鄭翰西#}起薪日期及資源委員會電稱准在該處經費扣還歸墊至鄭翰西月薪為五百二十元自三十五年五月份由該處起支,華中鋼鐵公司籌備處助理工程師{#李馬可#}因東北受戰事圍困無法返鞍山鋼鐵公司工作後獲調該處服務呈詢如何辦理補發接支薪津及如何報銷旅費,資源委員會核定李馬可薪津自三十七年二月十四日起由華中鋼鐵公司籌備處發給二月十四日以前由其逕洽鞍山鋼鐵公司補領至旅費由該處負擔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8/29
  • 相關地點
    南京;湖北-大冶;重慶;上海;遼寧-鞍山;漢口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劉剛;孫越崎;嚴恩棫;程義法;鄭翰西;李馬可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4/1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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