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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第三區特種礦產管理處職員薪俸公費案

礦業處呈請將第三區特種礦產管理處處長{#劉昌景#}薪津核定為五百二十元辦公費五千元與華中礦物局籌備處主任{#于瑞年#}薪津核定為五百六十元辦公費五千元,第三區特種礦產管理處電為金城江轉運所{#李詔傑#}與梧州轉運所{#尚書#}在辦理移交與候審期間准各支基本數以維生計並經電復應以一個月為限,第三區特種礦產管理處電為顧問{#陳勵剛#}薪額擬月支五百二十元由廣東分處就近代發並經准予備案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3/08
  • 相關地點
    廣西-梧州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劉基磐;張福銓;翁文灝;許本純;錢昌照;孫越崎;劉昌景;于瑞年;李詔傑;尚書;陳勵剛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4/2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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