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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材料廠員工薪津起止日期案

資源委員會電化工材料廠為該廠前廠長{#徐佩璜#}及職員{#林炎南#}{#童史才#}兩員以辦理交代尚未結清應准仍由該廠發給薪津至三月十五日為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3/03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徐佩璜;林炎南;童史才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3/0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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