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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天津製車廠職員薪津案(一)

天津製車廠電請資源委員會核示關於組織規程中管理人員職稱更改後應依何項薪給規則敘薪經電復可比照各級技術人員辦理另案頒發新訂薪級表,資源委員會代電天津機器廠為新派會計課課長{#李世榮#}薪資應自十月份起支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6/21
  • 相關地點
    天津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李世榮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10/16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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