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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桂礦務局調整薪級案

平桂礦務局為協理{#黃昶芳#}任職逾一年並兼任煉錫廠廠長加倍努力惟所支月薪五百元不合新頒薪級表標準請准加薪並增加辦公費經核示除改支月薪五六○元並函廣西省政府查照及{#易承睿#}已到職接充稽核請准依新薪級改按四六○元支給另新派總稽核{#伍展明#}已到差請准將薪俸定為月支五二○元並給辦公費六千元經核示伍員應改支辦公費三千元並呈具調查表查核其餘照辦,資源委員會為工程師{#吳燕生#}借支金礦探勘隊一二月份薪津共四四六○.八○元電平桂礦務局詢該員何日起薪如有重支應扣還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12/27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方租鞭;李方城;翁文灝;錢昌照;黃昶芳;易承睿;伍展明;吳燕生
  • 卷件結束時間
    1946/02/2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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