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核定資源委員會各單位主持人員薪額案

臺灣製碱股份有限公司為該公司各廠職員應支薪額迄今尚未核定分呈請迅予核定,修文核水力發電廠為該廠工程處副主任{#陳亞光#}盡因工程恢復進行責任增加且前三十四年度各單位主管人員考績案內並未列入呈請准予補入考績,西寧電廠為該廠三十四年度職員年終考績一案呈請仍維持原案辦理,{#孫越崎#}呈西安煤礦公司協理{#董詢謀#}前在河北平津地區敵偽產業處理局擔任組長職務現奉調他職可否仍請照原薪支給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1/05
  • 相關地點
    天津;北平;遼寧-撫順;瀋陽;西安;臺北;河北-唐山;山東-濟南;江西-萍鄉;青海-西寧;熱河-阜新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吳方樓;孫拯;朱謙;楊公兆;洪中;錢昌照;陳中熙;郭象豫;馬漢章;吳兆洪;張峻;王翼臣;謝樹英;嚴恩棫;高禩瑾;陳亞光;孫越崎;董詢謀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9/13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