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資源委員會職員預支薪津案(一)

資源委員會職員{#孫拯#}為交付在滬匯兌款項{#曹立瀛#}為接濟生活所需及{#晏紹平#}{#李建華#}{#夏道師#}為支付醫藥費用與{#蔣世超#}{#陳以剛#}{#王耕蓀#}為籌措子女學費等分別呈請借支資薪,購料室{#蔣易均#}呈報因香港戰事爆發形勢緊張即於發放員工薪津三個月及返國旅費另附購料室在港發給三十年十二月份至三十一年一月份止臨時職員薪津表,資源委員會財務委員會奉諭限制職員預支薪津標準茲擬資源委員會職員借薪暫行辦法並簽奉核准後即日起執行,資源委員會財務處呈送圖書館臨時書記第一第三個月之薪金及加班費收據,資源委員會令礦業測勘處等單位租借法案內各廠礦赴美實習人員前經呈准借支旅費且由會如數墊付應於各該員薪金內扣還歸墊及錫業管理處呈報{#田遇奇#}借支旅費二萬元業已扣妥開具支票惟{#南延宗#}已調礦產測勘處服務無法扣還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1/03
  • 相關地點
    上海;重慶;四川-成都;雲南-昆明;美國-紐約;南京;香港;漢口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翁文灝;錢昌照;武雁奇;胡鍾義;彭文藻;張峻;蘇曾詒;吳兆洪;劉守道;徐永祺;戴世英;季樹農;劉之祥;徐韋曼;劉廷章;殷菊亭;孫拯;曹立瀛;晏紹平;李建華;夏道師;蔣世超;陳以剛;王耕蓀;蔣易均;田遇奇;南延宗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08/02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