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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陽酒精廠職員任命案

咸陽酒精廠廠長{#蔡憲元#}呈報總務股股長{#姜鴻儒#}業務股股長{#段道清#}工務股股長{#李毅民#}工程師{#吳本蕃#}副工程師{#姜國寶#}{#扈先哲#}助理工程師{#張中寬#}{#任道五#}事務員{#周潤亭#}{#曹厚庵#}{#劉仁甫#}會計員{#潘鴻綬#}工務員{#熊松齡#}{#陳承先#}{#馬萬興#}{#張中寬#}司事{#王鎮峰#}{#王者翹#}{#馬鴻章#}乙種實習員{#王景立#}工務生{#邊廣惠#}等的任調理由及敘新數額檢附調查表經核定照派附發任狀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2/18
  • 相關地點
    陝西-咸陽;安徽-懷寧;日本-東京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于漢元;唐偉中;李毅民;熊松齡;王雪亭;翁文灝;錢昌照;魏超群;蔡憲元;姜鴻儒;段道清;吳本蕃;姜國寶;扈先哲;張中寬;任道五;周潤亭;曹厚庵;劉仁甫;潘鴻綬;陳承先;馬萬興;王鎮峰;王者翹;馬鴻章;王景立;邊廣惠
  • 卷件結束時間
    1945/10/2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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