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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員期間編餘官兵轉業案(二)

內政部頒發復員轉業軍官佐分發任用及候差經費發給辦法另國防部為使轉業軍官安心就業頒發復員軍官轉業人員管理辦法,內政部抄送轉警軍官分發台灣工礦警察總隊名冊及轉警人員恢復階級與更正姓名名冊暨轉警人員{#謝東烜#}等三十八人偽造證件經核定階級名冊,資源委員會台灣辦事處電呈在台各事業機關警衛名額及轉業軍警官分配表並請轉知中央訓練團勿再分派至該處另造具在台轉業軍官請領八月份眷屬補助費清冊暨加薪清冊呈請轉送中央訓練團核辦,中央訓練團電送資源委員會分發第一批轉業軍官報到清冊,榮譽軍人職業協導會函請徵用特徵工友經核選定傷殘程度較輕者分發京滬區之中國石油公司中央電工器材廠等單位擔任工友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5/27
  • 相關地點
    天津;湖南-岳陽;湖北-武昌;湖南-湘潭;漢口;瀋陽;湖南-衡陽;湖南-零陵;湖北-黃梅;四川-長壽;四川-萬縣;青島;遼寧-本溪;安徽-合肥;安徽-孟城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人事
  • 相關人員
    于瑞年;孫越崎;翁文灝;馬雄冠;張承祜;黃文治;顏任光;童舒培;郭克悌;劉興亞;施家福;李運墀;阮覺施;張厲生;蔣中正;謝東烜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2/0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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