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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中及皖南鋼鐵廠移交案

資源委員會業務委員{#嚴恩棫#}{#陳中熙#}{#杜殿英#}為關於中央機器公司工具機廠利用馬鞍山日鐵舊址辦法經會商擬讓與工具機廠惟希暫保留化鐵爐二至四座及煉焦爐一部分零件與火磚備用並擬訂工具機廠與皖南電廠間之劃界與給水辦法簽請委員長{#翁文灝#}副委員長{#孫越崎#}鑑核照辦並轉飭華中礦務局將日鐵財產清冊移交工具機廠接管以利進行,華中鋼鐵公司為前籌備處全部移交完竣檢同目錄暨清冊呈請核備經核清冊准予存查,華中鋼鐵公司為在籌備處時期奉令代管三菱酒精廠物資現籌備處結束造具清冊移交公司繼續代管呈請核備及資源委員會電稱准予存查並請函催中央信託局武漢區敵偽產業處理處迅予處理接收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12/15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總類
  • 相關人員
    劉剛;張松齡;黃文治;嚴恩棫;陳中熙;杜殿英;翁文灝;孫越崎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0/21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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