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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新組織案

資源委員會原設中層機構煤業總局電業管理處鋼鐵管理委員會特種礦業管理處均予撤銷照現擬條例草案分由工業礦業電業貿易四處接管其特礦區處由貿易處主持改組為購運處及運輸站所有總務人事會計人員除仍需留用者外悉由會接收派給工作或予資遣原國外貿易所及紐約貿易組均隸於貿易處故分別訓令煤業總局電業管理處鋼鐵事業管理委員會國外貿易事務所等知照並妥擬業務結束交接及人員安置辦法,資源委員會組織條例草案,資源委員會行政組織大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9/07/12
  • 相關地點
    美國-紐約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總類
  • 相關人員
    劉航琛
  • 卷件結束時間
    1949/07/15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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