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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鐵業組織規程(一)

資源委員會電關於廣州製鋼廠遷併台灣鋼廠一案分別指復如下廣州製鋼廠將可遷移之全部器材全部遷運台灣歸併及員工除調台灣鋼廠工作者外其餘悉數留用歸台灣敞開支等養從速洽辦並將辦理情形隨時具報,華中鋼鐵有限公司組織規程資源委員會鋼鐵事業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廣州鋼鐵組織規程台灣鋼廠組織規程修正台灣鋼廠組織規程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1/06/26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總類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2/2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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