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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湘煤礦公司請修正組織規程案

湖湘煤礦有限公司呈報本公司現已產煤開始營業一切業務漸行繁複原定組織略嫌簡單指揮運用頗多不便似須修改組織以資適應而利工作擬將組織規程第四條條文修正為各室設主任一人必要時得各設副主任一人承總經理之命主管各該室事務以下得分課辦事各課設課長一人並擬具組織系統表一份經准修正並分電湖南省政府查照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11/16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總類
  • 相關人員
    程宗陽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2/0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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