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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電業暨煤業單位分工及行文辦法等案

煤業總局暨煤業各單位與電業管理處暨電業各單位之分工及行文辦法,資源委員會奉行政院令擇要釐定動員戡亂增產實施辦法擬具東北事業之整理復工及華中華南煤礦增產華北煤礦之善後維持與長江流域鋼鐵廠之籌建和其他需要物資之增產出口鎢銻之增產而以上所擬各項大多不到一年或一年即可完成對於戡亂物資之積極動員可收速效所需經費擬請如數追加並即予撥款進行附資源委員會各生產事業動員戡亂物資增產供應追加經費表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2/03
  • 相關地點
    河北-井陘;熱河-北票;南京;湖北-大冶;山西-大同;遼寧-撫順;遼寧-本溪;山東-淄博;湖南-湘潭;瀋陽;山東-煙臺;甘肅-玉門;河北-葫蘆島;熱河-阜新;遼寧-鞍山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總類
  • 相關人員
    張羣;翁文灝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0/1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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