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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機關在滬使用敵偽圈佔民地審議委員會建議付租辦法

中國石油公司為據資源委員會石油組稱中央機關在滬使用敵偽圈佔民地審議委員會建議中央機關使用敵偽圈佔民地在未辦理徵收或發還手續前應自接收使用時起按當地一般租額洽付租金之辦法電復同意照辦請查照轉復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8/10/16
  • 相關地點
    上海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總類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10/29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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