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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向資源委員會請願事項及處理情形等案

河北省政府電為難民代表攜帶請振報告書請願俟代表到達首都後請賜召見並予援助,台灣銅礦籌備處電請洽司法行政部指派檢察官駐在礦區及經司法部函復據台灣高等法院呈金瓜石距台北不遠擬暫徒緩議,行政院秘書處函山東省和青島市派代表來京請願一案經會商後奉交有關各機關核辦並抄同會商意見與代表簽呈各一件,行政院令國民大會秘書處以請願案件應飭主管機關辦理大會不再接受一案令遵照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10/23
  • 相關地點
    河北-保定;南京;臺北;河北-唐山;山東-威海衛;河南-安陽;河北-定縣;河北-滄縣;山東-濟南;山東-煙臺;河北-石門;河北-臨榆;河北-通縣;青島;山東-龍口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總類
  • 相關人員
    季紹武;張清廉;徐維廉;杜清浦;王旭初;甘乃光;袁慧灼;謝冠生;張羣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5/1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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