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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江南電力局及其他各處

資源委員會訓令皖南電廠籌備處稱馬鞍山原有前日本製鐵廠之第二發電所及其附近房屋連同沉澱池冷水池等設備由該處接管,江南電力局籌備處因奉飭撤銷所有資產資金移交皖南電廠籌備處呈請核示移交手續暨職員安置辦法及資源委員會令稱所有資產負債均移交繼續辦理員工則予以遣散並派{#夏憲講#}監交,資源委員會電飭江南電力局迅將現有房屋資產列冊移交不得變賣及江南電力局籌備處呈現用土地房屋概況表,皖南電廠籌備處呈接收資源委員會及電業管理處與各電廠上海聯合辦事處家具移轉清單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7/21
  • 相關地點
    上海;安徽-馬鞍山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總類
  • 相關人員
    張家祉;施洪熙;翁文灝;謝佩和;夏憲講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1/2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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