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行政院物資供應委員會—租借法案物資案

行政院物資供應委員會函請將收付租借法案帳目分別列表具報彙編,行政院物資供應委員會函送擬分配租借法案之二○○○千瓦電機辦法並請將借用機關決定見示,中國石油公司為前甘肅油礦局存印美租借案內採油煉油器材業由行政院物資供應委員會運抵上海並將公開標售電請核轉該會轉飭物資供應局逕由該公司備價承購,中央無線電器材有限公司籌備處呈報向物資供應局價購租借法案內無線電器材九種業已繳清價款忽據該局稱將另行處理公開標售請轉函行政院物資供應委員會轉飭仍予價讓,資源委員會電請行政院物資供應委員會轉電紐約世界貿易公司向美接洽移撥蘇聯租借法案內煉油發電設備及小火車頭等供本會煉油廠應用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7/04/28
  • 相關地點
    上海;美國-紐約;西安;重慶;四川-長壽;青島;山東-博山;山東-淄川;山東-濟南;甘肅-蘭州;新疆-迪化;熱河-阜新;四川-成都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總類
  • 相關人員
    俞鴻鈞;惲震;潘序倫;王端驤;陳中熙;顏任光;蔣易均;翁文灝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4/05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