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廣州電廠組織案

經濟部准廣州電廠公佈實行該廠所呈之組織規程草案及廣州電廠理事會修正組織章程經經濟部審核後除第二十五條與三十一條應改正刪除外准予備案又所呈將職員增至三百三十人姑且照准惟目下仍暫以三百二十人為限,電州電廠為擴充設備擬拆裝台灣新竹五千千瓦發電設備成立南石頭發電所工程處呈送組織規程草案及為新工程原有員額不敷支配呈請增加職員總額為三百七十人經審核後准予增至三百五十人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6/07/03
  • 相關地點
    臺灣-新竹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總類
  • 相關人員
    盧鉞章;翁文灝;葉家垣;錢昌照;鮑國寶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5/27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