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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電工廠組織章程案

江西電工廠呈報該廠名稱自三十一年八月一日起改為江西電工廠,江西電工廠檢送該廠組織規程經指示該廠組織規程應依照資源委員會附屬機關組織暫行通則工業部分丁種組織之規定及法規名稱應修改為江西電工廠暫行組織章程等,江西省重工業理事會為業務開展羅致人才呈請將江西車船廠江西電工廠自三十二年度起改為丙種組織經電示獲准,江西省政府函請解釋江西電工廠會計機構之上級主管機關應屬江西省政府會計處或資源委員會會計處經函示依據資源委員會附屬機關辦理會計人員規程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8/01
  • 相關地點
    江西-泰和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總類
  • 相關人員
    曹浩森;楊綽庵;翁文灝;袁行健;錢昌照;陳薰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2/0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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