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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電瓷製造廠組織章程案(一)

中央電瓷製造廠函請將該廠沅陵分廠組織規程改為衡陽分廠組織規程以符名實經經濟部指令該規程內第五條之實習員生及醫務警務人員等字應刪去於同條末之部會備案以下添加視事實需要得招收實習員生與酌用僱員請函知修正並重繕全文轉部備查,交通部與資源委員會訓令各有關單位衡陽分廠組織規程現經制定公布施行原有沅陵分廠組織規程並經明令廢止在案並轉飭遵照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3/08/30
  • 相關地點
    湖南-沅陵;湖南-衡陽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總類
  • 相關人員
    任國常;曾養甫;翁文灝
  • 卷件結束時間
    1944/04/18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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