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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及管理實習員生暫行辦法案─附設置服務員辦法案

中央電工器材廠擬請嗣後甲種實習員實習期滿後改以助理工程師任用經指示得以工務員或助理工程師任用,資源委員會公布該會及附屬事業機關招收及管理實習員生暫行辦法並廢止招收實習會計人員暫行辦法與附屬事業機關招收及管理實習員生暫行辦法和附屬機關招收及管理實習員生暫行辦法補充規定,贛西煤礦局擬先就會計部分之需要招收練習生並呈送招收及管理練習生辦法草案經指示應按資源委員會暨附屬機關招收及管理實習員生辦法之規定辦理不必另行釐定,瀋陽橡膠廠呈報該廠實習員生派用暫行辦法及附表請予備案經電示應照資源委員會及附屬機關招收及管理實習員生辦法與資源委員會及附屬機關選用三十六年度大學畢業生注意事項之規定辦理不必另行釐訂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7/11
  • 相關地點
    雲南-昆明;廣西-桂林;四川-瀘縣;瀋陽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總類
  • 相關人員
    惲震;單宗肅;徐桂瑩;林津;葛世儒;褚應璜;吳兆洪;張莘夫;翁文灝;謝家榮;錢昌照;黃育賢;任棟梁;阮覺施;劉基磐
  • 卷件結束時間
    1947/10/1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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