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資源委員會所屬機關核發員工食米及代金處理辦法案(二)

錫業管理處江西分處呈奉頒員工平價米代金辦法第四項執行困難請仍照原訂辦法辦理及中央無線電器材廠電四月份平價米代金以發放可否免予扣還,瀘縣電廠工程處呈石領代金蓋章名冊式樣可否由各機關自行儗繪格式造送及瀘縣電廠函自六月起遵令辦理員役實領平價米代金名冊,雲南出口礦業產品運銷處呈請示三十一年度及國外貿易事務所甘肅辦公處呈請示三十年七至十一月份平價米代金標準價格,糧食部令公役本身平價米二斗免費發給應自三十一年度五月份起實行飭遵照,國民政府令抄發修正重慶市區以外中央機關平價米代金發放辦法令仰遵照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2/05/08
  • 相關地點
    廣東-南雄;四川-彭縣;四川-瀘縣;重慶;雲南-昆明;廣西-桂林;湖南-辰谿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總類
  • 相關人員
    徐厚孚;曹用章;林濟青;秦孑民;程義法;繆家銘;翁文灝;謝家榮;錢昌照;黃博文;黃輝
  • 卷件結束時間
    1943/03/15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