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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頒法令規章案─考績銓敘(三)

行政院抄發公務員學術文考課獎勵辦法與東北各省市錄用偽滿機關團體任職人員甄審辦法並令曾任偽職人員之候選及任用限制除北平市台灣省與東北各省市另有規定外其餘未判罪偽員應依偽組織或其所屬機關團體任職人員候選及任用限制辦法辦理,行政院抄發參加政府工作各黨政黨務工作人員擬任公務員送審時計資辦法並為查懲貪污澄清吏治肅清政風訓令嗣後官吏經檢舉貪污嫌疑重大者在偵查期間應暫緩調用俾便偵查另令各機關主官非因公務及長官核准不得擅離任所,銓敘部訓令抄發修正後公務員考績條例並函送考績各種表冊格式及人事管理人員辦理三十四年度考績應行注意事項與人事主管人員平時成績考核紀錄表式,銓敘部訓令聘用派用人員動態造報應將是否超過員額等詳加敘明及奉考試院令抄發三十六年度中央公教人員久任獎金給予辦法案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稱
    資源委員會
  • 卷件開始日期
    1945/11/21
  • 相關地點
    北平
  • 全宗號
    003
  • 全宗系列
    資源委員會/資源委員會及國內附屬機構/總務/總類
  • 相關人員
    張羣;徐博霖;曾琦;翁文灝;賈景德;沈鴻勳
  • 卷件結束時間
    1948/08/24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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